关于开展第五届民企阳光助学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五届民企阳光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营企业协会:
 “民企阳光”助学活动已经连续举办四届,四年来活动得到广大民营企业的积极参与,受到社会和有关领导高度关注和肯定,根据市民协2008年工作安排,决定与东南商报社、宁波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第五届“民企阳光”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助学活动内容
(一)本届助学活动将对我市贫困应届大学生和贵州丹寨羊甲小学进行捐助。一是计划帮助我市30名左右应届大学新生解决第一年学习费。二是帮助贵州丹寨羊甲小学解决由第四届“民企”阳光助学活动捐建的羊甲小学教学、宿舍楼部分设施设备。
(二)资助形式及金额。贫困大学生捐助费为每人第一学年学费5000元;羊甲小学新设施设备购置费用8万元。
  二、助学活动办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东南商报·民营经济周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扩大活动声势,加大对先进事迹的报道,营造领导关心、企业支持、社会关注的舆论氛围。
(二)由各地协会落实意向企业,动员他们积极参加这次捐助活动。本次活动贫苦大学生和羊甲小学设施设备捐助任务请按照分配指标执行。
(三)对捐赠者给于多种形式的精神鼓励。对捐赠者由主办方发给荣誉证书;对本次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东南商报给予专题采访报道。
三、几点要求
1. 各地协会要从教育是百年大计,扶持困难群众人人有责的要求出发,大力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积极动员会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 各地请在8月15日前落实捐助单位,将企业名单和捐助金额上报市民协宣教部,款项同时汇入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据传真87741220(提早开具收据用)。汇款单上的用途栏请注明“民企阳光助学”。届时一并开给可以作为税前抵扣的公益发票。
汇款方式:开户名称:宁波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开户帐户:3901110009000120345
联系人:市民协,沈炜、顾颖 87741220;东南商报社,殷浩87682461,毛信意 87682456。
 
附件:第五届民企阳光助学活动捐助指标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民营企业慈善活动通知                           
 抄送:中个协,省工商局,省协会,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
          市工商局、分局,东南商报社,市慈善总会。                  
 宁波市民营个体协会秘书处    2009 7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