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推荐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营企业协会
现将《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推荐产品工作的通知》(浙民企联[201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增加两项申报条件:一、申请推荐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获得宁波市级诚信企业以上称号;二、产品的注册商标必须获得宁波市知名商标以上称号。
请各地协会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同时对所属会员企业的被认定为2009年度省协会推荐产品进行年检,并于8月20日前将推荐产品的相关材料及2009年度推荐产品的年检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协会,经市协会筛选核实后报送省协会。
联系人:詹伟恩 虚拟网:669738
附件1:关于做好2010年度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推荐产品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推荐产品申请表;
3:2009年度推荐产品复检情况统计表;
4 :2009年度推荐产品认定名单;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