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发展观实施意见
甬工商企监〔2009〕26号
关于印发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工商分局,县(市)区民协、个协:
现将《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宁波市民营企业协会
宁波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二○○九年二月五日
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工商局、省私营(民营)企业协会和省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工商个〔2008〕35号)精神,现就我市做好科学发展观进民企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试点工作,是新形势下我市工商系统和各级民个协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次具体行动,是推动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创业创新、突围闯关的重要职责,以“科学发展观在民企——宁波民企有力量”为主题,以履行工商、协会职能,服务民营企业为宗旨,引导企业转变思想,确立科学发展的观念、实施科学发展战略。通过试点工作,认清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发展趋势,增强发展信心,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民营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试点,在全市筛选一批自觉践行科学发展的典型,培植一批信用优良企业和品牌企业,优化一批民企的产权结构,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出一批工商、协会帮扶企业发展的举措。试点期间,及时总结经验,为全市下一步全面推开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联系分工及责任处室
根据通知要求,市局、市民个协选择2家民企作为科学发展观进民企先行试点单位,并建立局领导联系试点企业制度,各地选择1家民企做为试点,由分管局长(会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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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协会)领导 |
责任处室 |
联系试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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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东裕 |
企业监管处商广处 |
宁波甬微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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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人 |
注册处、 |
宁波华光不锈钢有限公司 |
四、试点期间主要工作
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试点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列入全市工商、民个协会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以点带面、以大促小、助强扶优的形式,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实施创新立企战略、品牌发展战略、科学管理战略和和谐发展战略。把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试点工作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相结合、与助动企业脱困解难相结合、与展示工商形象相结合,使试点工作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民企。试点期间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按照方案要求,实施试点工作。各地要根据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活动有序、持续开展。通过召开助推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会,解读当前主要政策举措。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要坚持定期走访民营企业、定期召开政府与企业座谈会、加强与各方面、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全社会为企业服务的好环境、好条件,努力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深入调研,注重宣传学习效果。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企业对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试点工作的要求和设想。结合企业成长历程,组织企业学习观看有关浙江民企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宣传资料,回顾总结,研判形势,展望未来。进一步健全民企生存状况快报机制,做好个私民营经济的运行分析工作,为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决策参谋。
三是加强指导,逐步推进科学发展观进民企工作。一是企业发展要讲效益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注重技术进步,要积极探索克服制约企业发展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抢抓发展先机,实现第二次创业。二是企业发展要注重持续性。要考虑企业的长远发展,重视诚信、质量、品牌,不断提升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企业发展要注重社会性。要加强社会责任意识,要与环境保护相结合,要在企业发展同时,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五、职责分工
1. 试点工作由企管处牵头,联合市民个协负责掌握各地工作动态,编发工作简报,完成日常工作总结等。
2. 局信息办负责市局门户网站信息交流以及向上级部门的信息上报等。
3. 局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新闻宣传,加强与市级有关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扩大对外宣传。
4. 市民个协在《东南商报•民营经济周刊》开办科学发展观进民企专栏,开展系列报道和跟踪报道。
主题词:经济管理 科学发展观 意见 通知
抄送:国家工商总局,中个协,省工商局,省民个协会,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市民政局。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2月5日印发





